市监总局拟规定:对网络社交、网络直播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
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0月20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。
为贯彻落实《电子商务法》,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,我局在修改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(原工商总局令第60号)基础上起草了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,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0年11月2日前反馈我局:
一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二、发送电子邮件至:wjsgfc@samr.gov.cn。请在邮件标题加注“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意见”字样。
三、邮寄纸质信函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,邮编100820。请在信封表面加注“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意见”字样。
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起草说明
(原题为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<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>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》)(本文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